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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2)


  附件4-12:
  建材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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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设置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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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水泥厂工程        ┃原料制备、熟料烧成、水泥制成 ┃
  ┃      ┃          ┣━━━━━━━━━━━━━╋━━━━━━━━━━━━━━━┫
  ┃      ┃          ┃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 ┃原料制备、窑炉、成型     ┃
  ┃      ┃          ┣━━━━━━━━━━━━━╋━━━━━━━━━━━━━━━┫
  ┃      ┃          ┃新型建筑材料工程     ┃原料制备、窑炉、成型     ┃
  ┃      ┃          ┣━━━━━━━━━━━━━╋━━━━━━━━━━━━━━━┫
  ┃      ┃          ┃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  ┃原料制备加工         ┃
  ┃      ┃          ┣━━━━━━━━━━━━━╋━━━━━━━━━━━━━━━┫
  ┃  (1)建材 ┃  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工程 ┃原料制备、窑炉、成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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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采矿   ┃采矿        ┃  采矿(含地质、井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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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电气   ┃电气        ┃  供配电、自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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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暖通空调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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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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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13:
  铁道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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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设置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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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线路    ┃土木(铁路)     ┃  线路        ┃
  ┣━━━━━━━╋━━━━━━━━━━╋━━━━━━━━━━━━┫
  ┃(4)路基    ┃土木(铁路)     ┃  路基        ┃
  ┣━━━━━━━╋━━━━━━━━━━╋━━━━━━━━━━━━┫
  ┃(5)桥梁    ┃土木(结构)     ┃  桥梁        ┃
  ┣━━━━━━━╋━━━━━━━━━━╋━━━━━━━━━━━━┫
  ┃(6)隧道    ┃土木(铁路)     ┃  隧道        ┃
  ┣━━━━━━━╋━━━━━━━━━━╋━━━━━━━━━━━━┫
  ┃(7)站场    ┃土木(铁路)     ┃  站场        ┃
  ┣━━━━━━━╋━━━━━━━━━━╋━━━━━━━━━━━━┫
  ┃(15)电力   ┃电气        ┃  电力        ┃
  ┣━━━━━━━╋━━━━━━━━━━╋━━━━━━━━━━━━┫
  ┃(16)设备   ┃机械        ┃  设备        ┃
  ┣━━━━━━━╋━━━━━━━━━━╋━━━━━━━━━━━━┫
  ┃(17)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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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15:
  水运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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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设置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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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平面   ┃港口与航道     ┃  总平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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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     ┃  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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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结构(港工) ┃港口与航道     ┃  港工结构      ┃
  ┣━━━━━━━╋━━━━━━━━━━╋━━━━━━━━━━━━┫
  ┃(12)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13)动力   ┃公用设备(动力)   ┃  动力        ┃
  ┣━━━━━━━╋━━━━━━━━━━╋━━━━━━━━━━━━┫
  ┃(14)暖通空调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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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电气   ┃电气        ┃  电力、电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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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16:
  民航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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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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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体规划  ┃规划        ┃  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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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供油    ┃石油天然气     ┃  供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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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电气    ┃电气        ┃  目视助航、电力   ┃
  ┣━━━━━━━╋━━━━━━━━━━╋━━━━━━━━━━━━┫
  ┃(9)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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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暖通空调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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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17:
  市政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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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3)暖通空调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           ┃
  ┣━━━━━━━╋━━━━━━━━━━╋━━━━━━━━━━━━━━━━━┫
  ┃(4)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  给水排水           ┃
  ┣━━━━━━━╋━━━━━━━━━━╋━━━━━━━━━━━━━━━━━┫
  ┃(5)电气    ┃电气(供配电)    ┃  供配电            ┃
  ┣━━━━━━━╋━━━━━━━━━━╋━━━━━━━━━━━━━━━━━┫
  ┃(6)动力    ┃公用设备(动力)   ┃  燃气、热力、气体       ┃
  ┣━━━━━━━╋━━━━━━━━━━╋━━━━━━━━━━━━━━━━━┫
  ┃(13)桥梁   ┃桥梁        ┃  道桥             ┃
  ┣━━━━━━━╋━━━━━━━━━━╋━━━━━━━━━━━━━━━━━┫
  ┃(14)园林   ┃风景园林      ┃  园林规划、园林植物、园林建筑 ┃
  ┣━━━━━━━╋━━━━━━━━━━╋━━━━━━━━━━━━━━━━━┫
  ┃(15)环保   ┃环保        ┃  环境保护、生物、化工、热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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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18:
  农林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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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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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能源工程         ┃          ┃能源与环境                      ┃
  ┣━━━━━━━━━━━━━━━━┫          ┣━━━━━━━━━━━━━━━━━━━━━━━━━━━┫
  ┃(2)土地利用规划         ┃          ┃土地规划                       ┃
  ┣━━━━━━━━━━━━━━━━┫          ┣━━━━━━━━━━━━━━━━━━━━━━━━━━━┫
  ┃(3)农田水利           ┃          ┃农田水利                       ┃
  ┣━━━━━━━━━━━━━━━━┫          ┣━━━━━━━━━━━━━━━━━━━━━━━━━━━┫
  ┃(4)水土保持           ┃          ┃水土保持                       ┃
  ┣━━━━━━━━━━━━━━━━┫          ┣━━━━━━━━━━━━━━━━━━━━━━━━━━━┫
  ┃(5)农学             ┃          ┃农学                         ┃
  ┣━━━━━━━━━━━━━━━━┫          ┣━━━━━━━━━━━━━━━━━━━━━━━━━━━┫
  ┃(6)农业资源与环境        ┃          ┃环境工程                       ┃
  ┣━━━━━━━━━━━━━━━━┫          ┣━━━━━━━━━━━━━━━━━━━━━━━━━━━┫
  ┃(7)农业机械           ┃          ┃农机                         ┃
  ┣━━━━━━━━━━━━━━━━┫          ┣━━━━━━━━━━━━━━━━━━━━━━━━━━━┫
  ┃                ┃          ┃                           ┃
  ┃(8)畜牧工程           ┃          ┃畜牧、畜牧机械、环境工程、农业建筑          ┃
  ┃                ┃          ┃                           ┃
  ┣━━━━━━━━━━━━━━━━┫          ┣━━━━━━━━━━━━━━━━━━━━━━━━━━━┫
  ┃                ┃          ┃                           ┃
  ┃(9)农产品加工与储藏(含饲料加工) ┃          ┃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制冷、发酵工程、机械、水产加工  ┃
  ┃                ┃          ┃                           ┃
  ┣━━━━━━━━━━━━━━━━┫     农业   ┣━━━━━━━━━━━━━━━━━━━━━━━━━━━┫
  ┃                ┃          ┃                           ┃
  ┃(10)兽医            ┃          ┃兽医                         ┃
  ┃                ┃          ┃                           ┃
  ┣━━━━━━━━━━━━━━━━┫          ┣━━━━━━━━━━━━━━━━━━━━━━━━━━━┫
  ┃                ┃          ┃                           ┃
  ┃(11)生化生药工程        ┃          ┃生药、制冷、机械                   ┃
  ┃                ┃          ┃                           ┃
  ┣━━━━━━━━━━━━━━━━┫          ┣━━━━━━━━━━━━━━━━━━━━━━━━━━━┫
  ┃                ┃          ┃                           ┃
  ┃(12)草业工程          ┃          ┃土地利用、畜牧、畜牧机械               ┃
  ┃                ┃          ┃                           ┃
  ┣━━━━━━━━━━━━━━━━┫          ┣━━━━━━━━━━━━━━━━━━━━━━━━━━━┫
  ┃                ┃          ┃                           ┃
  ┃(13)农业废弃物处理       ┃          ┃农机、环境工程                    ┃
  ┃                ┃          ┃                           ┃
  ┣━━━━━━━━━━━━━━━━┫          ┣━━━━━━━━━━━━━━━━━━━━━━━━━━━┫
  ┃                ┃          ┃                           ┃
  ┃(14)农业建筑          ┃          ┃农业建筑工程                     ┃
  ┃                ┃          ┃                           ┃
  ┣━━━━━━━━━━━━━━━━┫          ┣━━━━━━━━━━━━━━━━━━━━━━━━━━━┫
  ┃                ┃          ┃                           ┃
  ┃(15)设施园艺工程        ┃          ┃设施农业、农业建筑、环境工程             ┃
  ┃                ┃          ┃                           ┃
  ┣━━━━━━━━━━━━━━━━┫          ┣━━━━━━━━━━━━━━━━━━━━━━━━━━━┫
  ┃                ┃          ┃                           ┃
  ┃(16)水产养殖(含水文/地质)   ┃          ┃水处理、水产养殖工程、环境工程、水生生物、渔业资源  ┃
  ┃                ┃          ┃                           ┃
  ┣━━━━━━━━━━━━━━━━┫          ┣━━━━━━━━━━━━━━━━━━━━━━━━━━━┫
  ┃                ┃          ┃                           ┃
  ┃(17)渔港(含水文/地质)     ┃          ┃渔港工程、工程地质                  ┃
  ┃                ┃          ┃                           ┃
  ┣━━━━━━━━━━━━━━━━┫          ┣━━━━━━━━━━━━━━━━━━━━━━━━━━━┫
  ┃                ┃          ┃                           ┃
  ┃(18)渔捞            ┃          ┃渔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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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44)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给水排水                       ┃
  ┃                ┃          ┃                           ┃
  ┣━━━━━━━━━━━━━━━━╋━━━━━━━━━━╋━━━━━━━━━━━━━━━━━━━━━━━━━━━┫
  ┃                ┃          ┃                           ┃
  ┃(45)暖通空调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暖通空调                       ┃
  ┃                ┃          ┃                           ┃
  ┣━━━━━━━━━━━━━━━━╋━━━━━━━━━━╋━━━━━━━━━━━━━━━━━━━━━━━━━━━┫
  ┃                ┃          ┃                           ┃
  ┃(46)电力            ┃电气        ┃电力、电气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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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19:
  水利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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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1)规划    ┃土木(水利水电) ┃木文、工程规划             ┃
  ┣━━━━━━━╋━━━━━━━━╋━━━━━━━━━━━━━━━━━━━━┫
  ┃(2)结构    ┃土木(水利水电) ┃水工结构、金属结构、工程施工、农田水利 ┃
  ┣━━━━━━━╋━━━━━━━━╋━━━━━━━━━━━━━━━━━━━━┫
  ┃(3)地质    ┃土木(水利水电) ┃工程地质                ┃
  ┣━━━━━━━╋━━━━━━━━╋━━━━━━━━━━━━━━━━━━━━┫
  ┃(4)水土保持  ┃土木(水利水电) ┃水土保持                ┃
  ┣━━━━━━━╋━━━━━━━━╋━━━━━━━━━━━━━━━━━━━━┫
  ┃(5)移民    ┃土木(水利水电) ┃工程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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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电气    ┃电气(发输变电) ┃电工一次、电工二次、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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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20:
  海洋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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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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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海洋规划  ┃海洋(设计)         ┃海洋规划      ┃
  ┣━━━━━━━╋━━━━━━━━━━━━━━╋━━━━━━━━━━┫
  ┃(2)海洋动力  ┃海洋(设计)         ┃海洋动力      ┃
  ┣━━━━━━━╋━━━━━━━━━━━━━━╋━━━━━━━━━━┫
  ┃(3)工程地质  ┃海洋(设计)         ┃工程地质      ┃
  ┣━━━━━━━╋━━━━━━━━━━━━━━╋━━━━━━━━━━┫
  ┃(4)工艺    ┃海洋(设计、海水淡化及水处理)┃海洋淡化及水处理工艺┃
  ┣━━━━━━━╋━━━━━━━━━━━━━━╋━━━━━━━━━━┫
  ┃(5)海工程结构 ┃海洋(设计)         ┃海工结构      ┃
  ┣━━━━━━━╋━━━━━━━━━━━━━━╋━━━━━━━━━━┫
  ┃(6)浮体性能  ┃海洋(设计)         ┃浮体性能      ┃
  ┣━━━━━━━╋━━━━━━━━━━━━━━╋━━━━━━━━━━┫
  ┃(7)舾装    ┃海洋(设计)         ┃舾装        ┃
  ┣━━━━━━━╋━━━━━━━━━━━━━━╋━━━━━━━━━━┫
  ┃(8)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给水排水      ┃
  ┣━━━━━━━╋━━━━━━━━━━━━━━╋━━━━━━━━━━┫
  ┃(9)环保    ┃环保            ┃环保        ┃
  ┣━━━━━━━╋━━━━━━━━━━━━━━╋━━━━━━━━━━┫
  ┃(10)电气   ┃电气(供配电)        ┃电气        ┃
  ┣━━━━━━━╋━━━━━━━━━━━━━━╋━━━━━━━━━━┫
  ┃(11)海洋三防 ┃海洋(设计)         ┃海洋三防      ┃
  ┣━━━━━━━╋━━━━━━━━━━━━━━╋━━━━━━━━━━┫
  ┃(12)专用设备 ┃海洋(海水淡化及水处理)   ┃专业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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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21:
  建筑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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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业设置 ┃  注册专业    ┃未启动注册时的专业 ┃
  ┣━━━━━━━╋━━━━━━━━━━╋━━━━━━━━━━┫
  ┃(3)给水排水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给水排水      ┃
  ┣━━━━━━━╋━━━━━━━━━━╋━━━━━━━━━━┫
  ┃(4)暖通空调  ┃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暖通空调      ┃
  ┣━━━━━━━╋━━━━━━━━━━╋━━━━━━━━━━┫
  ┃(5)电气    ┃电气        ┃供配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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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以下简称设计事务所)是指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设计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建筑工程某一专业设计业务。
  (二)设计事务所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均只设甲级。
  (三)设计事务所名称中应当标明“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或“机电设计事务所”字样。
  二、标准
  (一)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事务所建筑设计事务所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50万元。
  2、合伙人中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其中60岁以下的不少于2人;合伙人之一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结构设计事务所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50万元。
  2、合伙人中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合伙人之一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具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机电设计事务所
  1、合伙人出资总额不少于50万元。
  2、合伙人中至少有6名(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各2名)取得注册执业资格;合伙人中至少有3人(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至少各1名)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二)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事务所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建筑设计事务所
  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其中60岁以下的不少于2人;至少有一人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结构设计事务所
  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至少有一人必须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机电设计事务所
  至少有6人(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各2名)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至少有3人(给排水专业、暖通空调专业及电气专业至少各1名)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主持完成过两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建筑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级的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的建筑专业设计与技术服务。
  (二)结构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所有等级的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调计中的结构专业(包括轻钢结构)设计与技术服务。
  (三)机电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有等级的建筑工程(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的机电调务专业的设计与技术服务。
  (四)允许取得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企业根据工程的类别和性质作为承包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实行总包。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本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附件3-21)
  四、附则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6: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本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甲级
  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四、附则
  (一)建筑装饰装修包括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板块饰面、地面、裱糊与软包、细部、涂饰及建筑外维护、保温,浴厕间防水、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非承重二次砌体结构、非主体钢结构、电气面板、灯具、卫生洁具、固定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二)新设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乙级资质或丙级资质。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2: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表1: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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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2) ┃(3) ┃ (4)┃(5) ┃(6) ┃(7) ┃   ┃
  ┃ \      \  专业  ┃ 环 ┃ 室 ┃ 建 ┃ 电 ┃ 给 ┃ 暖 ┃ 结  ┃   ┃
  ┃  \      \  设置  ┃ 境 ┃ 内 ┃ 筑 ┃ 气 ┃ 水 ┃ 通 ┃ 构  ┃   ┃
  ┃  \      \     ┃ 艺 ┃ 设 ┃   ┃   ┃ 排 ┃ 空 ┃   ┃   ┃
  ┃   \      \    ┃ 术 ┃ 计 ┃   ┃   ┃ 水 ┃ 调 ┃   ┃   ┃
  ┃   \      \    ┃ 设 ┃   ┃   ┃   ┃   ┃   ┃   ┃   ┃
  ┃    \   注册 \   ┃ 计 ┃   ┃   ┃   ┃   ┃   ┃   ┃   ┃
  ┃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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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  类型  \     ┃   ┃   ┃   ┃   ┃   ┃   ┃   ┃   ┃
  ┃  \  与等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资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专项┃     ┃ 甲级 ┃      5     ┃ 1  ┃ 1  ┃ 1  ┃ 2  ┃  10 ┃
  ┃   ┃     ┣━━━╋━━━━━━━━━━━╋━━━╋━━━╋━━━╋━━━╋━━━┫
  ┃ 资质┃ 建筑装  ┃ 乙级 ┃      3     ┃ 1  ┃ 1  ┃ 1  ┃ 1  ┃  7 ┃
  ┃   ┃ 饰工程  ┣━━━╋━━━━━━━━━━━╋━━━╋━━━╋━━━╋━━━╋━━━┫
  ┃   ┃     ┃ 丙级 ┃      2     ┃ 1  ┃ 1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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