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639号)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天弘办字[2007]8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乌海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你公司26%(2600万元)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00万元 48%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600万元 26%
乌海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00万元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