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填表人: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        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人:

  备注:记录表一式三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货主、商务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存档。

  附表4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

  单位:(公章)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病害猪处理头数

损失补贴头数合计

所处理生猪产品折合头数

待宰前死亡生猪处理头数

无害化处理头数合计

无害化处理人员签字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签字

自 营

代 宰

        

无害化处理情况总结

        


  备注:月报表一式三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存档。

  附表5
  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申领表

申领人

资料

姓  名

 

联系电话

 

手  机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补贴时间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补贴头数

 

补贴标准

500元/头

补贴金额(元)

 

商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