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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填表人: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 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人:
备注:记录表一式三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货主、商务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存档。
附表3
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货主
死亡原因
处理头数
处理方式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或
检疫人员签字
无害化处理人员签字
货主签字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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