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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填表人: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负责人:         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人:

  备注:记录表一式三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货主、商务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存档。

  附表3
  待宰前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货主

死亡原因

处理头数

处理方式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或

检疫人员签字

无害化处理人员签字

货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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