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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2008年清华大学社会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开展培养社会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工作,是加强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紧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特别要为热爱民政工作、有发展潜力的同志创造条件,并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上予以支持。

  附件:1.2008年民政系统公共管理硕士(MPA)报名意向表

  2.2008年社会管理方向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细则

民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08年民政系统公共管理硕士(MPA)报名意向表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正面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联系电话

 

手机

 

最后学历

年  月--   年  月在             (学校)

        (专业)学习,获得        学位。

个人简历(含教育和工作简历)

 

个人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E-mail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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