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为配合做好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国家测绘局还将开展多项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测绘系统
“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测绘系统
“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专项治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配合,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把
测绘法宣传日作为宣传测绘工作和测绘法制的一个重要契机,精心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方案、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并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历年
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手段,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做到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测绘法制氛围。
(三)抓好落实,及时总结。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测绘法制宣传声势。
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或计划、有关活动情况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分别报送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国测绘报社。
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请于9月底前报国家测绘局。
管理信息中心电子邮箱:support@sbsm.gov.cn
中国测绘报社电子邮箱:zgchb@sbs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