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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一)在宣传日前后1周内,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业单位应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日当天,要在城市的主要繁华地段组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可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过往群众宣传测绘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工作的了解与认识。

  (二)为配合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国家测绘局今年仍通过全国测绘法宣传日有奖征集活动,确定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和主题宣传画(另行印发)。请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当地宣传和电信部门合作,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市民发送公益宣传短信。国家测绘局将统一印制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在测绘系统内征订发行,供各地在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中发放或张贴。

  (三)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测绘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今年要以宣传基础测绘成果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抓手,大力宣传测绘保障服务和《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国家或地方重大测绘工程的实施进展等情况,加大对全国基础测绘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基础测绘基础性、公益性的认识。

  (四)各地要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联系,广泛深入地进行测绘法制宣传。《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局网站将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介绍测绘法律知识和测绘专业知识,集中报道各地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测绘法宣传日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字、网络有文,在8月29日形成以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主题的宣传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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