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测办〔2008〕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落实《
测绘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测绘系统
“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制宣传,普及测绘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认识,促进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8月29日
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和内容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加强基础测绘,服务灾后重建。
主要宣传内容是:在今年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全国测绘系统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测绘保障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凸显了测绘工作的重要性。今年
测绘法宣传日要密切结合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深入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关于基础测绘的有关规定,广泛宣传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测绘条例》,大力宣传《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宣传基础测绘成果在应急保障,特别是在服务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基础测绘基础性、公益性的认识,为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行为,提高国家基础测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氛围。
二、宣传时间和方式
今年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