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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不同人群心理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2.干预和治疗

  主要由精神科医生、经过必要精神卫生知识训练的内科及基层保健医生、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及社会工作者进行。医生和心理工作者要协调工作,心理工作者负责的所有患者均应经过医生的医学诊断和处理,缺少心理学背景的医生则要善于借助其他人员的心理社会学手段,全面关怀帮助患者。

  (1)社会学干预原则

  ①防自杀。

  ②重建和加强社会支持系统。

  ③鼓励、促进恢复期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

  (2)心理治疗原则

  对于灾后抑郁障碍的患者均可采用心理治疗,对于轻性和慢性创伤性的抑郁障碍患者,心理治疗可作为主要的治疗方法。根据患者、治疗师及临床的不同特点可选择不同的心理治疗方法。急性期以支持性心理治疗、创伤干预治疗为主,中后期可选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动力性治疗、人际心理治疗、家庭治疗等。康复期要着重促进患者行动及社会功能恢复。心理治疗中要小心地建立治疗关系,培育患者的治疗意愿,帮助提高患者对药物的依从性。

  (3)药物治疗原则

  可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抗抑郁药、抗焦虑药。具体操作请按照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及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杀。

  1.常见临床表现

  重大的自然灾难后自杀率会有所上升。地震后自杀率增加的危险因素包括:受灾者严重的躯体疾病,比如截瘫、截肢等;受灾者家人朋友的丧失,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或不足;受灾者财产、工作的丧失;罹患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障碍、酒精滥用或药物依赖等。

  2.灾后自杀高危人群的社会心理干预

  灾后自杀高危人群包括丧失亲人、有抑郁情绪或有酒精滥用或依赖的灾区群众。

  (1)成立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导,有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参与的自杀干预小组。

  (2)精神科医生对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进行灾后心理健康知识和自杀干预的培训。

  (3)及时开展受灾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宣讲。

  (4)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相应的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人员,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保健工作。

  (5)成立自助团体或帮助重建社会支持网络。

  (6)针对不同的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

  (7)对有自杀意念或有自杀未遂史的个体进行危机干预。

  四、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心理学处置

  (一)心理教育原则。

  1.为灾区群众提供准确信息,提高灾区群众的心理确定感。

  2.帮助灾区丧亲者举行集体的哀悼仪式。

  3.通过媒体进行科普宣传。

  4.提供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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