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部分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5)》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了优化数据接口,改善证券发行业务的处理,以及为了提高境内B股结算参与人申报B股结算指令的效率和准确率、整合D-COM数据报送接口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定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5)》(标准代号:TS-0408-001),其中“股份结算接口规范”和“结算参与人实时传送接口规范”的新修订部分将于2008年7月7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的相关业务说明:
1、发行接口独立
将发行业务数据从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中独立出来,形成独立的发行信息库(SJSFX.dbf);
2、流通股冻结业务申报
通过D-COM实时非交易接口FJYBS.dbf申报流通股冻结业务,取消原来的文件接口SJSSQ.dbf;
3、境内B股一二类指令申报
通过D-COM实时非交易接口FJYBS. dbf申报境内B股一二类指令业务;具体请参见相关业务通知:《关于启用D-COM系统传送B股指令功能的通知》。
二、数据接口注意事项
1.发行接口独立
自2008年7月7日起,发行相关业务数据(业务类别A0-A6)将通过SJSFX.dbf下发,而在SJSGF.dbf中不再包含A0到A6的业务类别,敬请注意变化。
若某新股或LOF发行周期跨越2008年7月7日(即:对于新股发行,2008/07/07∈【T+0,T+2/T+3】(分3/4天发行周期,T为发行日),对于LOF发行,2008/07/07∈【S,L+2】(S、L分别为发行起始日和截止日)),则请注意发行接口的切换,即:2008年7月7日之前通过SJSGF.dbf接收发行相关数据,而自2008年7月7日起,通过SJSFX.dbf接收发行相关数据。请做好技术系统的衔接工作。
2. 流通股冻结业务申报和确认
自2008年7月7日起,各会员单位(或券商)将通过D-COM实时非交易接口FJYBS.dbf以指令的形式申报流通股冻结业务(业务类别7A-7E),不再使用文件接口SJSSQ.d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