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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抗震救灾中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紧急通知


  借款人因贷款所购自住住房严重毁损、死亡或者严重致残,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中心依法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可视情况免除借款人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利息。

  因地震灾害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暂停缴存记录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灾省区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灾后重建的个人贷款政策,通过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实行贷款贴息等政策,减少借款人利息支出,提高缴存职工的灾后重建能力。

  抓紧完善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和贷款政策,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支持职工进行受损房屋的维修加固。

  受灾地区公积金中心要会同受委托商业银行,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统一调度资金、调配人员,全力支持受灾分中心和管理部尽快恢复办理业务,做好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保障缴存职工提取资金需求,同时强化信息档案管理和审批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强灾备系统建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汶川大地震再次提醒,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风险应急和处置机制建设,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系统和数据信息安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要督促各公积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数据信息安全检查,抓紧做好数据异地备份工作和灾难恢复机制建设,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确保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安全运行,数据安全完整。

  附表:灾区住房公积金权益及受灾损失情况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表
  灾区住房公积金权益及受灾损失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公积金中心    县(市、区)管理部

类 别

数    据

中心人员伤亡

死亡:    人

重伤:    人

轻伤:    人

造成经济损失

办公

用房

自有用房:损失      万元

租用用房:损失      万元

计算机: 数量:     台,损失      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 损失      万元

贷款抵押物损失

涉及贷款笔数:      笔

贷款未还本金:      万元

贷款未还利息:      万元

抵押房屋价值:      万元

5月份发生贷款逾期额:      万元

住房公积金权益

缴存:余额      万元,实缴人员     人

贷款:余额      万元,共     笔

风险准备金余额:      万元

当年管理费用预算:      万元

增值收益余额:      万元

灾后重建对住房公积金需求预测

缴存:       万元

提取:       万元

贷款:       万元

缺口: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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