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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的通知
(工商明电[200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青岛市、沈阳市、成都市、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第29届奥运会安全控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为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奥运盛会在我国顺利举办,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繁荣、规范有序,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奧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的重要意义,在我国举办第29届奧运会是展示我国改革开放30年辉煌成果、全面展示综合国力,促进民族团结、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极好机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使市场繁荣发展,是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奥运会盛会、展示我国市场繁荣规范有序的良机。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保安全、展形象”行动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狠抓落实。
  二、开展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履责情况的专项督查行动。依法督促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健全完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规范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不履行义务、疏于管理,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要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停业整顿。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质量不合格商品的供应商、经营者,市场主办单位予以曝光和公示,通过社会舆论以及守信企业、诚信商户、文明诚信市场,无假冒商品市场公示等形式,实行奖优罚劣。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对市场内商标侵权、销售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标志等不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尤其是奥运会有关项目举办城市工商机关要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实施重点监控,尤其应对市场内的商标侵权,销售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标志的商品、非法印制奥林匹克专用标志和发布含有侵犯奥林匹克专用标志内容的广告违法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奥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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