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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菊红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0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菊红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787号)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聘任刘菊红同志担任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华农〔2008〕第09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菊红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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