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性能要求。
生产企业的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机构的“防爆检验合格证”, 其生产图纸须有对应机构的备案印章,技术文件修改必须到相关机构备案。
型式评价的样机提供方式应符合JJF1163-2006《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型式评价大纲》中5.2条的要求。
四、技术人员
(一)至少有2名电子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以上或大专以上工作7年的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熟悉矿山安全法规和防爆专业技术的人员;技术人员应有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退休人员应有劳动协议;
(二)至少有2名按JJG677-2006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
(三)至少有2名经过防爆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
附件3:
粉尘采样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必备条件适用于对粉尘采样器生产企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有效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是对《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有关内容的补充。
二、引用文献
MT162-1995 《粉尘采样器通用技术条件》
JJG520-2005《粉尘采样器》
JJF1162-2006《粉尘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
使用本必备条件时,应注意使用上述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三、生产设施
(一)生产设备。
1. 必须具备一条以上符合生产规模和装配工艺要求的工序流水线;主要工序应有专人负责;
2. 应具备气泵、流量计检测设备、电池验收筛选检测设备,这些关键设备的数量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3. 主要部件(气泵、流量计 )企业自己加工的,应具备主要部件的加工设备有:车床、铣床、钻床等设备。设备有台帐、维护保养记录;部件的图纸应完整、统一、规范;应有相关加工工艺过程卡片和工艺流程图;应有关键工序规定及过程检验记录;
主要部件(气泵、流量计 )外协加工的企业,应有:合格供方的定期评价、质量档案、采购控制清单。清单内容应明确规定质量和技术要求;应有工艺流程图和关键工序规定;应有入厂质量验收记录和关键工序过程检验记录;记录数量应与生产、入库数量一致;
主要部件自己加工的和主要部件外协加工的企业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文件和各工序质量检测实施记录资料。
(二)工艺装备和模具。
对主要部件(气泵、流量计)自己加工的企业,应有:加工专用件的模具;加工专用金属件的胎具;组装的专用夹具;
对主要部件外协加工的企业,应有:组装的专用夹具。
(三)检测设备。
检验室应有空调,检测室的面积、环境条件、检测设备的数量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主要检测设备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检测项目名称
| 检测设备名称
| 测量范围
| 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
| 数量
| 备注
|
1
| 外观及标志
| 目测
| /
| /
| /
| 1~9项为JJG520-2005的要求
|
2
| 采样流量误差
| 满足JJG520-2005中6.1.2.1条的要求。
|
3
| 负载能力
| 压力计
| (0~5)kPa
| 分辨率10Pa
| 1
|
|
4
| 采样流量稳定性
| 同第2项
| /
| /
| /
| /
|
5
| 采样时间误差
| 秒表
| (0~24)h
| ±0.01s
| 1
| /
|
6
| 采样体积误差
| 同第2项
|
|
|
|
|
7
| 气密性
| 压力计
| (0~5)kPa
| 分辨率10Pa
| 1
|
|
8
| 绝缘电阻
| 绝缘电阻表
| 输出电压500V
| 10级
| 1
| /
|
9
| 绝缘强度
| 耐压试验仪
| 输出电压(0~1500)V
| 5级
| 1
| /
|
10
| 连续工作时间
| 秒表
| (0~24)h
| ±0.01s
| 1
| /
|
11
| 工作噪声
| 声级计
| (25~140)dB(A)
| ±0.5 dB(A)
| 1
| /
|
12
| 流量计准确度
| 同第2项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