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籍入境机动车:
持临时号牌的临时入境机动车不受单、双号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四、配套保障措施
(一)国务院有关部委配套保障措施
1.公安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组织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京、津、冀、晋、蒙、辽、鲁等北京及周边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对进京车辆的检查;协调做好进京机动车的远程分流;协调指导京、津、冀两市一省公安机关做好进京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等北京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指挥工作。
2.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协调天津市、河北省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做好112国道等进京货运机动车分流路线的养护、维修、桥梁加固、增设防护设施和指示标志等工作,配合公安部做好货运机动车绕行112国道等北京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工作;协调有关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做好进京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尾气治理工作和北京奥运会高校志愿者交通保障车队组建工作;协调各省、区、市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餐饮住宿等服务工作,为进京车辆和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做好民航、公路和水运的客货运输保障及邮政车管理工作。
3.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协调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做好进京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对符合本方案规定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由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统一的绿色环保标志和证明。
4.铁道部主要负责做好奥运期间铁路运输组织工作,特别是在公路运输紧张时,组织煤炭等物资抢运,确保迎峰度夏电煤等物资供应。
(二)北京市配套保障措施
1.公共交通保障措施:北京市公交集团增加运营车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通过新增运营线路、缩短发车间隔和扩大列车编组等措施,增加车次和运能;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加强车辆保养、减少空驶率等措施增加运能。
2.货物配送保障措施:北京市运输管理部门从具有运营资质的企业中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车辆,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组建奥运期间城市配送“绿色车队”,面向社会承担城市生产生活物品的配送服务。北京市商务局、市政管理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业促进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3.其他保障措施:鼓励淘汰治理黄标车并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对违反规定车辆的处罚力度,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错峰上下班,制订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环境交通应急保障方案,减征(返还)停驶车辆的车船税和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