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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关于中央企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通知

  (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要对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归纳整理成功的经验和有效的做法,形成制度加以固化,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奠定基础。
  (二)细化工作目标。要在继续落实“优质服务年”活动各项承诺的基础上,根据“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要求和行业重点,结合企业实际,实事求是地确定工作目标。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量力而行,做到有言必行,有诺必践。
  (三)完善工作方案。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体系建设、总体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划分、阶段任务确定、工作流程优化、岗位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等。
  (四)重视动员宣传。一方面,要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把“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扩大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媒体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在社会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并通过媒体加强监督,协助改进工作。
  (五)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联系通道,企业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每月上报工作动态,重大事项要及时报送。
  (六)加强检查落实。要强化对“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全过程的跟踪指导,采取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调查、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改进提高,确保完成任务。
  四、活动安排
  (一)3月,国务院国资委联合有关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共同发起“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企业要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已率先开展工作的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请各有关中央企业将工作方案于3月中旬前报国务院国资委。
  (二)5月,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央企业联合中央新闻媒体,举办“金牌服务迎奥运”宣传周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掀起宣传高潮。
  (三)5~7月,在奥运举办前夕,国务院国资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责任制的落实、薄弱环节的加强和关键部位的运行情况,并督促企业整改。中央企业也要针对自身特点开展自查整改。
  (四)12月,国务院国资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回头看”督查活动,重点是第一次督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制度建设是否得到巩固和加强,加强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
  (五)2009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对“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进行总结,对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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