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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关于中央企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旅游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中央企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通知
(国资发考核[2008]57号)


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电网、电信、航空和旅游四个行业的14户中央企业,开展了以“服务方式文明诚信、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服务价格公道合理、服务环境安全和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年”活动。各有关中央企业积极响应,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全面兑现了承诺,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发展质量, 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决定与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电监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在“优质服务年”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意义
  2008年,我国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中央企业要秉承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以服务奥运、保障奥运为契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提高竞争能力。通过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一是增强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展现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二是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国际交往与合作,开展国际对标,制订有效的赶超措施,实现持续改进,缩小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差距;三是促进中央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提升服务品质;四是打造中央企业优质服务品牌,通过为客户提供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细致周到的专业化服务,形成卓越的服务品牌,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活动主题。
   “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主题是“打造责任央企,实现更高、更快、更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提供优质服务是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举办奥运会为中央企业提供了展示良好形象的平台,因此,中央企业要抓住机遇,把责任放到突出的位置,把“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开展好,做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过程中,要秉承奥运精神,突出奥运特色,努力做到服务标准更高、发展水平更高、客户满意度更高,创新速度更快、市场反应速度更快和应急处置速度更快,品牌的渗透力更强、市场的竞争力更强和国际影响力更强。
  (二)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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