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临床护理管理
(1)体现人性化服务,落实患者知情同意与隐私保护,提供心理护理服务。
(2)基础护理与等级护理措施到位。
(3)护士对住院患者的用药、治疗提供规范服务。
(4)对围手术期护理患者有规范的术前访视和术后支持服务制度与程序。
(5)提供适宜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6)各种医技检查的护理措施到位。
(7)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要求正确记录。
5.危重症患者护理管理
(1)对危重患者有护理常规,措施具体,记录规范完整。
(2)护理管理部门对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血液净化等部门进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改进。
(3)保障监护仪的有效使用。
(4)保障对危重患者实施安全的护理操作。
(5)保障呼吸机使用、管路消毒与灭菌的可靠性。
(6)建立与完善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6.有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压疮等;能够应用对护理不良事件评价的结果,改进相应的运行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7.手术室与中心供应室的管理
(1)手术室与中心供应室工作流程合理,符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要求。
(2)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工作制度、程序、操作常规。
(3)与临床保持良好的沟通机制,满足临床工作和住院患者的需要。
三、医院安全
(一)医疗服务安全。
1.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意识。
2.落实医疗服务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
3.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制定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照规定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4.有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
5.有明确的患者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建筑、设备、设施安全。
1.医院基本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2.建筑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建筑布局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3.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等。
4.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有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遇紧急状态时有与外界通讯联络的可靠方式和安全畅通的疏散路线。
5.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
(三)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安全。
1.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有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3.加强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四、医院服务
(一)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1.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2.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取得患者书面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
3.建立并实施院务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发布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4.建立并落实医患沟通制度,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理解的语言。
5.公开患者投诉渠道和流程,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对存在问题分析总结,落实整改。
6.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二)服务行为和医德医风。
1.贯彻执行《医德考核办法》,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
2.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