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院前急救-院内急诊联合演练,定期检查“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落实情况。
2.病人安全目标。
(1)制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3)提高用药安全。
(4)建立和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5)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6)严格执行手卫生,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7)防范与减少患者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
(8)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3.全国三级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三级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训练和选拔赛。
(2)在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选拔的基础上,卫生部组织开展三级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竞赛。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本辖区其他级别、类别医院急诊科青年医师基本技能岗位训练和竞赛。
竞赛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4.单病种质量控制。
(1)急性心肌梗死;
(2)心力衰竭;
(3)住院病人社区获得性肺炎;
(4)缺血性脑梗死;
(5)髋膝关节置换术;
(6)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六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见附件。
5.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转发《卫生部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4〕285号)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
(2)医院有落实《
卫生部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2004〕285号)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的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