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医院自查与卫生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医院对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有关要求及年度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加强医院管理,自查落实情况。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实施医院管理评价工作的同时,要至少组织1次对医院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卫生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管理评价工作和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督导检查。
(三)阶段性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年度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及医院管理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及医院管理长效机制。
四、活动内容
(一)逐步建立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1.各级各类医院对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自主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医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医院管理工作。
2.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照《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医院管理评价办法和适用于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将医院管理评价工作同医院评审、医院等次复核等工作有机结合。
4.卫生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我国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二)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
1.建立畅通、高效的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绿色通道”。
(1)以设区的市为单位设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有统一的院前急救电话呼叫号码,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具备急救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现场救护、转运监护功能。
(2)科学、合理设计院前急救网络,网络医院职责明确,认真落实。
(3)有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有效、快速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和医院职责明确,有效落实。
(4)院内急诊符合《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有关要求。
(5)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绿色通道”畅通、高效。对急危重症患者现场急救和途中监护及时、规范,合理选择转运医院;医院急诊对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迅速、规范,有保障患者先救治后付费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