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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搞好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搞好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1992年2月11日 建设部建村字第55号文发布)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把村镇建设列为党在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全国贯彻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切实把村镇建设事业搞好,为八亿多农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生产条件,对于加强农业这个基础,稳定农村大局,促进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搞好村镇建设工作,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
  在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村镇建设要深入贯彻国务院一九九一年批转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请示》,继续贯彻“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的方针,村镇建设要从量的扩大逐步转移到质的提高上,加强管理,注重实效,依靠科学技术,从总体上提高村镇建设水平,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适应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村镇建设道路。
  为此,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提高村镇规划水平,坚持按规划进行建设
  村镇规划是提高村镇建设总体水平的关键。各地要对现有的规划进行一次检查,规划不够完善的,要加以调整完善和深化,尚无规划的,要组织力量尽早编制出来。村镇规划以县域规划为依据,要按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县域规划工作的意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县域规划工作。村镇规划要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适应当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的发展关系,力求做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体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和地方特色。规划经过当地政府批准后,各项建设必须按规划进行。
  目前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突出问题是技术力量和资金不足。解决的办法,一是城市规划部门积极组织城市勘测和规划设计人员支援村镇的勘测和规划设计工作,收费予以优惠;二是组织有关大专院校师生到农村编制村镇规划。部教育司准备在1992年组织部属院校六百多名师生赴河北、福建、山东农村和三峡库区移民点编制村镇规划;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充实县级规划设计队伍,健全规划设计机构,切实加强村镇规划设计工作。各地规划、设计管理部门应予以扶持。
  二、切实搞好集镇和建制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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