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业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1年10月29日 建设部建城字第710号文发布)
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和国家计委《关于制定<
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部制定了《城市供水业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该办法已根据国务院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的意见作了相应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部城市建设司。
附: 城市供水业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
城市供水业在国家产业政策中已明确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根据《
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和国家计委《关于制定<
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了保证这一政策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城市供水是城市的命脉,它为城市的生产、生活提供着必需的条件,是制约城市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甚至也构成了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它的不可代替性、不可选择性,牵动着城市的千家万户每一个居民,所以城市供水是城市首要的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改造和发展过程中,需要优先加以考虑。
目前,全国460多个市都已建有不同规模的供水设施,日供水总能力达1.42亿立方米,其中有近300个城市供水能力不足,平均日缺水量达一千多万立方米。据调查,1989年五省94个市的缺水主要原因是投资不足和水资源短缺,由于缺水,影响产值217亿元,而且还造成了342万城市居民吃水困难,已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潜在因素。
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为世界平均数的1/4,且存在着时空上的严重不均衡。励行节约用水,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及有效地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是我国今后经济工作中要长期坚持的方针。要逐步创造条件,实施城市供水业的行业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资源和投资的综合效益。另外,加强水源防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亦须高度加以重视。
一、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