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申报数量:200人以上单位不超过3项,200人以下单位不超过2项。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填写申报表及成果报告书一式四份,(详细附件1.2);小组成果书面材料一份(含声、像材料);小组在本单位的注册登记表及小组活动原始记录材料;说明效果的认证文件;其他材料(参加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结业和获得奖励证件等)。
五、评审机构
第八条 由部设计管理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建设部勘察设计单位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组,对审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对初评通过的单位进行现场发布和评分。初评合格后报部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
六、奖励办法
第九条 凡授予建设部勘察设计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的小组和个人,除部颁发证书和奖励外,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列入个人业绩考核档案。
七、附则
第十条 申报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视情节轻重处置,直至撤销奖励。
附件1.建设部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略)
附件2.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报告书(略)
附件七: 建设部建设机械行业质量管理小组奖评审细则
为鼓励建设机械行业扩大职工积极有效地开展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活动,根据《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QC小组的组织
1.QC小组的建立应依据其任务和目标的不同,可分别组建为现场型、管理型和服务型三类。QC小组成员提倡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三结合。人数以3~15为宜。
2.各类QC小组组建后应向企业质量管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3.QC小组的活动以实现工厂方针、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和针对质量管理薄弱环节,解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提高生产率为目的。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凡属建设部归口管理的建设机械生产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果(成效)的QC组,均可申报评选“优秀QC小组”。
2.参加评选的QC小组,必须是上年度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并获省级优秀QC小组奖励,其成果经过发表、应用和评审。
3.参加评选的QC小组,必须是经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小组成员经过TQC教育并熟悉TQC有关知识,活动有完整的原始记录,能够严格按照PDCA循环进行活动。
三、申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均可推荐本地区企业的QC小组参加建设部QC小组评比。
被推荐参加建设部成果发布会的QC小组,申报单位应填写“申请表”、“成果报告书”(附件1、2)和QC小组注册登记表(附件3),以及说明QC效果的其他资料(如TQC)学习结业证、各级获奖证书、成果认证材料等。
2.申报材料报中国建设机械总公司评优部。
四、评选程序
1.初审:由中国建设机械总公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部级“优秀QC小组”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成果发表会的QC小组名单并公布。
2.评审:评审组负责具体评选工作。根据成果资料和现场发布二个方面为评定依据,采用计分法进行评定,总分100分。其中成果资料占60%,现场发布占40%。具体评分标准由评审组制订。
五、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