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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17.根据企业发展和职工教育总规划,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质量意识教育和分层次的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教育,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掌握基本方法,学以致用,取得实效。
  18.企业有完善的计量管理机械和计量制度,计量器具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家二级计量施工企业水平。
  19.开展了标准化管理,建立了企业的标准化管理组织的标准化体系,制订了企业内部的标准和定额,标准的贯彻执行有严格的检查与考核办法。
  20.信息管理体系健全,组织落实,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质量记录齐全、准确,能保证质量的可追溯性。电子计算机已用于信息管理。
  (七)质量改进和技术进步
  21.企业注重质量改进,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上,做到计划、组织、费用三落实,取得明显的效果。
  22.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和当年的技术工作计划,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消耗、缩短工期、增加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3.注重技术积累和技术储备,实施了工法制度,形成了本企业的技术优势。
  (八)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4.紧密结合班组建设,有计划的组织广大职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质量小组的普及率、活动率和成果率居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近三年有获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的质量管理小组。
  (九)为用户服务
  25.设立了为用户服务的管理机构,建立了用户服务的制度和用户服务档案,坚持定期回访用户,及时进行保修服务,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用户满意率的调查和统计,收集用户意见,不断改进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企业社会信誉高。
  (十)后勤服务等辅助部门的质量管理
  26.企业的后勤服务等部门有计划、分层次的开展了质量管理活动,质量意识和为生产服务思想明确,结合本部门实际,采用有效方法,取得了成效。

  附件四:    建设部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城建企业质量管理奖的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企业质量管理达标一年以上(不包括当年)。
  (二)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认证。
  (三)多项生产(服务)经济技术指标在考核年度(上一年)和评审年度(当年)均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评审范围
  申报建设部质量管理奖的范围是:城市自来水、煤气、热力、公共交通等独立核算的企业。
  三、评审条件
  (一)质量成效
  1.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成绩优异。国家考核的各项指标连续两年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2.主导产品采用国内外先进质量和技术标准,优质品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产品(服务)在各级监督检查中质量合格,在行业评比中领先。
  (二)质量意识和质量体系
  1.企业经理(厂长)及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了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以质量为核心的经营思想端正。企业领导定期研究和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规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注重社会效益。带领全体职工学习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理论和方法,改善管理、提高素质、实施质量升级。
  2.企业设置由经理(厂长)直接领导的质量管理和检查部门,并配备了足够称职人员,职责明确,从上到下形成系统。
  3.企业各部门质量职能明确,岗位质量责任落实,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占有突出地位,各种承包责任制中有明确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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