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营造和谐有序的奥运广告市场环境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8]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举世瞩目的2008年奥运会及残奥会(以下统称奥运会)即将举办。为充分发挥广告监管在服务奥运中的职能作用,共同营造“和谐奥运、平安奥运”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广告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尽职尽责
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我国政治、社会、文化生活中的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是中华民族的一次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奥运会的筹办和组织工作,全国人民心系北京奥运会,世界各国关注北京奥运会。奥运会在我国举办,不仅是国家的大事,也是广告界的大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和谐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通过广告这个舞台和窗口,让世界进一步了解中国,展示中华民族充满活力的风采和中国改革开放的辉煌成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奥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奥运广告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广告监管职责,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尽职尽责,为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提升广告业整体素质和水平尽职尽责。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活动,营造良好的广告宣传氛围
北京奥运会是展示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文化和我国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一次让世界更全面、更近距离地了解中国的难得机遇。广告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创意产业,担负着对外宣传和展示国家形象的社会责任。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举办,为我国广告业提供了服务奥运、服务祖国的巨大舞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紧紧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继续推动迎奥运公益广告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倡导和支持广告行业参与、创作和发布更多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富有感染力的广告作品,大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展现中国特色主旋律和时代精神。在奥运会主办城市和赛事城市,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广告宣传,传递奥运理念,展示国家良好形象,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振奋民族精神,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广告人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