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纠正、源头治理。
8月底前,各中央企业要对领导人员登记的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纠正或订出纠正的计划和期限。对于制度和规定不够明确或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认定和进行处理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作出统一规范。企业难以界定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国资委研究解决。
在工作中,企业要结合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等要求,对七项要求涉及的生产经营环节,特别是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担保、委托理财、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从制度是否完善、程序是否严格、执行是否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能否及时纠正和有效防范等方面严格检查,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从机制上保证七项要求的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七项要求作为今年企业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加强统一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组织企业各相关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头进行廉洁承诺、带头接受监督。
(二)加强监督。
要将检查落实七项要求的情况作为今年企业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廉洁承诺、述廉议廉、廉洁谈话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属企业工作情况的监督指导。三季度,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开展贯彻落实七项要求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中央企业要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对违反七项要求涉嫌违纪的行为,要依照中央纪委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行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信息沟通。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重视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将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安排部署、专项检查以及查办案件情况和工作经验报国资委纪委。6月底前报送调查摸底情况和工作实施方案,8月底报送自查表汇总和检查纠正情况报告,10月底前报送落实七项要求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