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申并提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以下简称七项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是当前中央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就认真抓好七项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使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廉洁从业的规范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切实纠正违反七项要求的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通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从机制上保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促进中央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步骤及进度
(一)宣传教育、调查摸底。
5月份,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七项要求进行专题学习,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和宣传教育,一是要使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掌握七项要求的具体内容,深入理解七项要求的内涵;二是要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重点把握好七项要求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要求;三是要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结合实际进行警示教育;四是要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职工了解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取得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加强民主监督。
在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的同时,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对本企业易发、多发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制度、规定和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本企业贯彻落实七项要求的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和具体措施,制订工作方案。
(二)自查登记、审核认定。
6月份,中央企业要以各级领导人员为重点,组织对照七项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要对照七项要求,对有无违反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有无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将兼任职务及领取兼职报酬和补贴情况、个人投资持股情况(按国家规定在证券交易所购买的股票除外)以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登记。填报相关自查表、登记表(见附件1-5)。企业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人员登记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所登记的情况是否符合廉洁从业的规定、是否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进行认定,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签字。登记和审核认定的情况,由上一级纪委负责汇总。国资委任命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登记情况由所在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负责审核、认定,报国资委纪委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