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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的通知

  (四)管理体系的分析与评审。咨询人员应当与接受咨询服务组织共同分析和评审管理体系的现状,对照标准要求确定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的方向。
  环境管理体系需要指导接受咨询服务组织进行初始环境评审。必要时,应指导接受咨询服务组织编写初始评审报告。初始环境评审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1.对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控制(策划);
  2.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指导组织确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需要指导接受咨询服务组织进行初始职业健康安全状态评审。必要时,应指导接受咨询服务组织编写初始评审报告。评审的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策划;
  2. 确定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 评审现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机构职责和规章制度(包括对相关方的管理),评价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
  4. 评价此前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需要指导接受咨询服务组织进行危害分析及制定控制措施。工作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1.指导食品安全小组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识别、评价;
  2.指导确定关键控制点;
  3.指导制定控制措施(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五)指导体系文件编写。咨询人员提出拟编写的文件清单,提出文件编写的要求和时限。接受咨询服务组织文件编写人员起草管理体系文件,咨询组采取适当方式指导文件编写过程。体系文件既要符合所选择的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又要符合接受咨询服务组织的实际情况,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要求。
  (六)指导接受咨询服务组织发布体系文件,确定文件发布形式、参加人员、时间安排等。
  (七)指导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试运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以上,咨询组现场指导文件执行、生产/服务现场管理、质量记录使用、保存、归档等工作。体系运行前,咨询师应要求接受咨询服务组织策划并开展体系文件学习培训。
  (八)指导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与相关部门策划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审计划,确定内审组长,由内审组长编制内审实施计划,并组织内审员编制检查表。咨询人员指导内审组实施内审,完成相关工作。
  (九)指导管理评审。在第一次内审后,由接受咨询服务组织独立完成管理评审,咨询组以适当形式进行指导。
  (十)模拟审核/指导第二次内审。模拟审核由咨询机构选派模拟审核组与咨询组、接受咨询服务组织共同完成;模拟审核的相关记录由模拟审核组长负责汇总,提交到技术委员会审核后交咨询机构存档、备查;认证咨询机构可视具体情况,用第二次内审来代替模拟审核。
  (十一)指导认证审核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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