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认协监[2008]86号)
会员单位、相关认证咨询机构:
《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经过3次向认证认可行业内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征求意见,已经修改完善,现予发布。
为促进认证咨询行业认真执行《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协会将在适当时机采取同行评审的方式,向社会推荐一批执行《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的优秀咨询机构,引导市场自觉选择优秀咨询机构,引导咨询机构普遍执行《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协会希望各地认证认可监管部门或其他组织积极使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试行)》,对咨询机构进行评价、监督,推动认证咨询行业走向规范,为提高认证有效性打好基础。
附件: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提高认证咨询工作的有效性。引导认证咨询机构建立自律机制,提供规范的咨询服务;引导接受咨询服务的组织合理选择认证咨询机构,监督咨询服务质量。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提供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服务的认证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也为需要接受管理体系咨询服务的组织提供选择认证咨询机构、咨询人员的指导,以及相关方监督咨询工作质量的依据。
第三条 从事管理体系咨询业务的咨询机构、咨询人员应当执行本规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可以以组织同行评议等方式对咨询机构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 管理体系咨询机构要求
第四条 从事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服务的咨询机构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资格和资质,满足《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应当满足的条件有:
(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