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用标志使用。
西牛麻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东省英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彭州大蒜
(一)保护范围。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彭府〔2006〕1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彭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临泽小枣
(一)保护范围。
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请示》(临政字〔2007〕86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批复》(张政发〔2008〕3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张掖市临泽县全境以及甘州区沙井镇,高台县南华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临泽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龙岩咸酥花生、新兴香荔、西牛麻竹笋、彭州大蒜、临泽小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龙岩咸酥花生质量技术要求
2. 新兴香荔质量技术要求
3. 西牛麻竹笋质量技术要求
4. 彭州大蒜质量技术要求
5. 临泽小枣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龙岩咸酥花生质量技术要求
(一)栽培技术要求。
1. 品种:适制加工的珍珠豆型花生品种。
2. 立地条件:土壤类型为沙壤土,排灌方便,pH值6至7,有机质含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