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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企[20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精神,实施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农业部将在整合社会科研资源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在去年已建立了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认定了50个专业分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认定一批专业分中心。

  现将《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附件: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书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以下简称专业分中心)的认定,将依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重点领域与区域布局,按照“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围绕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传统农产品加工、生物质能源、农产品加工装备等六大领域进行。
  农业部将依照《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及专业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对专业分中心的申报、认定、建设与运行进行管理。
  一、申报范围
  (一)粮油加工领域
  1.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大兴安岭沿麓优质强筋春小麦产区、黄淮海优质强筋小麦产区和长江下游优质弱筋小麦优势产区, 建立以面粉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小麦加工专业分中心。
  2.玉米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及内蒙古等北方春播玉米区,黄淮海玉米产区和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西南山地玉米产区, 建立以淀粉、变性淀粉、淀粉糖及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玉米加工专业分中心。
  3.大豆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山东、河南、河北、安徽等大豆优势产区以及珠三角、黄渤海沿岸地区,建立以蛋白质、油脂加工及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大豆加工专业分中心。
  4.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长江中上游等油菜籽优势产区,建立以食用油脂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油菜籽加工专业分中心。
  5.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长江中游、东南、华南及西南地区等花生优势产区,建立以油脂加工、蛋白质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花生加工专业分中心。
  6.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马铃薯优势产区,西南、华南木薯优势产区,华北、东北和西南甘薯优势产区,建立以薯类淀粉、全粉、变性淀粉及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薯类加工专业分中心。
  7.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华北、西北、西南杂粮优势产区建立以燕麦、大麦、荞麦、小米、食用豆类等特色杂粮加工专业分中心。
  8.饲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畜产品和水产品优势养殖地区,建立以新型配合饲料、新型浓缩饲料、新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秸秆饲用等研究开发为重点的饲料加工专业分中心。

  (二)果蔬加工领域
  1.水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西北、中原、渤海湾地区,建立以苹果汁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苹果加工专业分中心;在山东、河北、吉林、新疆等葡萄优势产区以葡萄酒、葡萄干加工为重点的专业分中心;在西南、华南等热带亚热带地区,建立以菠萝、香蕉、椰子、荔枝、龙眼等热带亚热带水果加工与综合利用为重点的专业分中心。
  2.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大中城市,以及西北、山东、山西、浙江、福建等地区,建立以蔬菜汁、蔬菜罐头等加工为重点的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在东部沿海地区,建立以速冻蔬菜、脱水蔬菜加工为重点的蔬菜加工专业分中心。
  (三)畜产品加工领域
  1.猪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在东北、华北、中原、华南、西南、华东等猪肉优势产区,建立以猪肉加工及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猪肉加工专业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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