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增值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充分体现“通商”特征,保障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使邮政业标准在提高邮政业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
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目前我国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现状,重点制定各类服务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用品用具标准;同时,为满足竞争性业务的发展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制定增值业务相关标准。
(二)统筹兼顾
着重考虑基本业务与增值业务两大类业务间的均衡发展关系,并充分考虑邮政行业监管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采用标准来协调各方面的不同要求,以实现整体最优。
(三)适度超前
邮政业标准项目的提出要适度超前,遵循“早期介入、积极跟踪、适时出台”的方针,以确保标准及时指导实践。
(四)便于操作
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必须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和执行效果,做到易操作,易监管,确保标准的执行和监督能够贯彻实施,尽可能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列出操作方法,具体实施要求,以及量化指标等。
(五)分类管理
为保障通信安全和人民群众的通信权利,对于邮政业通用的、与人民群众用邮直接相关的、各企业之间互连互通的、以及涉及邮政业通信安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归口进行管理,制定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企业内部生产作业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则主要由企业负责制定为企业标准。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
邮政业标准的研制应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产品信息、产品安全、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标准。同时,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应积极吸纳消费者参与标准的制定,切实反映消费者的需求。
三、总体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适应邮政业的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本《规划》依据“邮政业标准体系”总体框架,提出未来三年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力争到2010 年底,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体系,形成邮政业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
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和完善邮政业标准体系,经过2-3 年努力,建立重点突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企业标准定位明确,标准之间相互协调,基础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
2.夯实基本业务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普遍服务标准,提升基本业务标准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