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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
(国税函〔2008〕4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与加拿大税收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双方税务主管当局近期达成协议,增列在对方享受利息免税待遇的机构,具体为:
一、
加拿大方面:
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理事会(the 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简称CPPIB)。
二、
中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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