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汶川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教发函[2008]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的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协调和帮助灾区开展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周 济 部长
副组长:袁贵仁 副部长
陈小娅 副部长
杨周复 部长助理
成 员:牟阳春 办公厅主任
韩 进 发展规划司司长
吴德刚 人事司司长
陈伟光 财务司司长
姜沛民 基础教育司司长
黄 尧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管培俊 师范教育司司长
杨贵仁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刘金平 监察局局长
张泰青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以及协调联络和信息汇总、报告等工作。主任由韩进兼任。
二、主要任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组织地震灾区学校重建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学校建设标准修订、灾区学校建设推荐方案计划,指导编制学校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恢复重建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等。领导小组设下列工作组:
(一)学校建设标准与推荐方案设计组
负责组织研究修订学校建设标准,配合有关部门,修订灾区学校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抗震等级,明确结构体系和设计、施工质量要求,研究提出灾区学校恢复重建规划设计的指导意见。组织设计并遴选若干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合城镇、平原、山区等不同情况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校舍及校园建设规划方案,供灾区学校恢复重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