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地推荐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者”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组成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见附件1)。
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总结三北工程30年来建设经验,进一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过程,激励和带动各行各业、各族干部群众再接再厉,艰苦奋斗,建设生态文明。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评选推荐材料包括:
1.《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审批表》、《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者审批表》(见附件3、4)一式五份。可在国家林业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下载。
2.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一份。用第三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报送的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迹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手续齐全、加盖公章。均采用A4纸排版,双面打印。
请于2008年8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推荐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
联 系 人: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
洪家宜 李鸿军
联系电话:0951-4124080,4124217
传真号码:0951-4101684
电子邮箱:sbjhjy@163.com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南薰西街60号
邮政编码:750001
附件:1. 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2. 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表彰名额分配表(略)
3. 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单位审批表(略)
4. 三北防护林建设突出贡献者审批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