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确认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8]41号)
有关企业:
根据《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你公司等5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
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授予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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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国际招标乙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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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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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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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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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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