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粮食局公告2008年第2号--取消北京市密云溪翁庄粮食收储库等11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国家粮食局公告
(2008年第2号)


  北京市密云溪翁庄粮食收储库等11户企业已经连续3年未存储中央储备粮。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决定取消上述企业在2005年2月取得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请相关省份粮食局协助收回并销毁上述企业已作废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

  附件:本次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本次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名单

  
地区企业名称取消批次取消资格仓号取消资格仓容(万吨) 备注
北京北京市密云溪翁庄粮食收储库1平房仓:1-9、砖圆仓:1-13、17-493.9539 编号11001100的证书作废
北京北京市顺义牛栏山粮食收储库1平房仓:1-17、砖圆仓:1-40、钢板仓:41-568.0398 编号11001200的证书作废
天津天津蓟县上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主库区:大1-5、小4-9、32-402.7423 编号12001100的证书作废
天津天津市宁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1-13、15-185.1550 编号12001200的证书作废
天津天津市宝坻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44、450.9373 编号11001300的证书作废
山西山西省稷山省粮食储备库11-164.0000 编号14000200的证书作废
湖北京山县钱场国有粮食收储公司11-202.5000 编号42002600的证书作废
甘肃庆阳市西峰区什社粮食管理所11-52.7120 编号62001500的证书作废
新疆兵团石河子市粮食局第二粮库11-2、6-101.9559 编号65000730的证书作废
新疆兵团石河子市粮食局粮油公司11-102.6210 编号65000830的证书作废
中粮内蒙古开鲁中谷国家粮食储备库11-147.7560 编号15002710的证书作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