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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戎安绮担任精算临时负责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戎安绮担任精算临时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8〕636号)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临时精算负责人的请示》(海康〔2008〕0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戎安绮担任你公司精算临时负责人,代为履行总精算师职责,任期三个月,自本发文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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