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奥运食品专营专供流通企业为重点,集中开展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相关自律制度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为重点,监督检查经营者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情况,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对消费者负责。二是要以奥运食品专营企业和宾馆、饭店内食品经营者为重点,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对其食品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奥运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和追溯机制。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奥运专供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三是以监督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责任和义务为重点,加大检查和落实力度。各地要在开展集中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把落实食品经营自律制度作为基层工商所日常规范监管和市场巡查的重要任务,确保逐户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奥运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及时有效做好突发问题应急处置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系统检查和应急预案快速启动等制度,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实战能力和水平。在奥运会前,各赛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组织领导和机构健全、人员责任明确、信息通讯畅通、后勤保障有力、指挥调度灵敏、应对行动迅速、处置措施及时有效。总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及时查找应急处置体系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各赛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奥运会前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有效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进一步提高奥运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化监控系统,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动态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手段,实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切实提高奥运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现代化水平。要围绕食品市场准入、仓储、销售和退市的流通全过程,以积极引导和监督奥运食品物流企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内部监控体系,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信息化网络对接,努力实现对奥运食品专营专供流通企业和奥运会期间食品集中消费场所的网上实时监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网上实时发布消费提示与警示,加强与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的资源共享和与社会公众、消费者的信息交流互动,扩大食品安全信息来源渠道,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预警防范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奥运会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大12315网络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宾馆工作力度,方便奥运会期间国内外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并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和跟踪查处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初发和萌芽状态,有效防止消费侵权事件的发生和扩大影响,切实保障奥运会期间市场消费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提高12315受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懂外语、熟悉业务的干部,充分发挥12315的“窗口”作用,树立工商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