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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震伤员康复指导规范》的通知

  (6)体位性低血压的处理
  ①早期开展抬高床头训练,角度从小逐渐加大到90度,坐90度能坚持1小时后,可乘坐轮椅。
  ②下床前戴好腰围,穿弹力袜。
  ③患者乘坐轮椅时,如出现低血压症状,立即将轮椅前轮跷起,使患者处于近似半卧位或平卧位,待患者症状缓解后,将轮椅放平。如不能缓解,立即将患者平放床上。
  2.辅助器具、技术
  (1)颈髓损伤:根据伤员功能情况选配高靠背轮椅或普通轮椅,上颈髓损伤可选配电动轮椅。早期活动时可配戴颈托,对需要的伤员可配置手功能位矫形器等,多数患者需要进食、穿衣、打电话、书写等自助具,可根据情况选用坐便器、洗澡椅。
  (2)胸1~4脊髓损伤:常规配置普通轮椅、坐便器、洗澡椅、拾物器。符合条件者可配备截瘫步行矫形器或髋膝踝足矫形器,配合助行架、拐杖、腰围等进行治疗性站立和步行。
  (3) 胸5~腰2脊髓损伤:大部分患者可通过截瘫步行矫形器或膝踝足矫形器配合步行架、拐杖、腰围等进行功能性步行。常规配置普通轮椅,可根据情况选用坐便器、洗澡椅。
  (4)腰3及以下脊髓损伤:多数应用踝足矫形器、肘拐或手杖等可独立步行。
  3.关于转院
  对于脊髓损伤者康复的全面、及时介入十分重要。如果救治机构内缺乏康复人员,则应在专业人员集中指导后由医务人员早期实施,并在伤后或术后生命体征平稳时尽早转入能进行专业康复的医疗机构。
  二、创伤致神经原性膀胱的康复
  (一)康复介入时机。
  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即可介入。
  (二)康复介入标准。
  有排尿困难、尿潴留,查体有脊髓损伤平面以下感觉和运动功能障碍,尿潴留体征。
  (三)康复原则与方法
  1.康复原则
  保护肾功能,预防并发症,促进膀胱尿道功能恢复,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2.康复方法
  (1)早期康复方法
  ①留置尿管:病人不能排尿时,可留置带球囊的尿管引流,直到病情平稳。
  ②膀胱造瘘:需要长期尿道内放置尿管者,或者合并骨盆骨折、尿道断裂,不能从尿道放置尿管者,可采用膀胱造瘘。
  ③间歇导尿:一旦患者病情允许间歇导尿,应尽早进行间歇导尿,每4~6小时,用尿管将尿液完全导出后拔出尿管。均匀分配饮水量,保持每次导尿量300-400ml。
  (2)后期康复方法
  ①保守治疗:包括行为治疗、药物治疗、间歇导尿、盆底肌训练、膀胱电刺激等。
  ②手术治疗:保守治疗无效时考虑手术治疗,包括降低储尿期压力的手术如肉毒素注射术、膀胱扩大术等,降低流出道阻力的手术如尿道支架术、括约肌切断术等。
  (3)泌尿系感染的防治
  ①采取正确的排尿方法:初期留置导尿或膀胱造瘘,尽早采用间歇导尿。
  ②定期检查尿常规,可疑泌尿系感染时,立即进行尿细菌培养。
  ③定期进行尿动力检查,及时调整采用安全排尿方法。
  ④尽量不采用挤压法排尿。
  ⑤尿化验有白细胞(<10个/高倍)、培养有细菌生长,无发热时,无需使用抗菌素,可口服清热利尿的中药,多饮水,密切观察体温变化和尿液检测结果。
  ⑥尿液出现混浊、有臭味,尿化验有白细胞、培养有细菌生长,若体温小于38摄氏度,可口服抗菌素治疗;若体温大于38摄氏度,给予静脉输入抗生素治疗,同时留置尿管引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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