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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2.会员的违约处置

  (1)公开谴责;

  (2)取消中介业务的资格;

  (3)如为本所会员,建议证监会降低其分类评分分值。

  六、大宗股份购买业务

  大宗股份购买业务的办理程序与方法类同大宗股份出售业务。购买业务与出售业务的主要差异是发起方为大宗股份的购买方,响应者是股份的出售方。
  七、其他

  (一)本指南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本指南由本所根据市场发展适时修订。

  附件

  附件1 合格投资者登记表(略)

  附件2 合格投资者承诺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承诺书


  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依法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业务。

  二、诚实信用,自觉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市场秩序。

  三、配合、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常规业务检查、特别调查以及其他日常监管。

  四、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完全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限制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取消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等决定,并由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合格投资者申请表(略)

  附件4 大宗股份出售专场业务流程图(略)

  附件5 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申请表(略)

  附件6 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委托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委托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就××××(发起方)通过贵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相关事宜向贵所委托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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