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除棉花(第23项)、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外,其余税目新的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棉花(第23项)临时暂定税率具体形式如下:
对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10月5日在配额外报关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临时棉花滑准税。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914元/公斤(原为11.397)时,按0.357元/公斤(原为0.570)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完税价格低于11.914元/公斤(原为11.397)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式计算:
Ri=8.686/Pi +2.526%×Pi -1(公式不变)
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3.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进口暂定税率执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4.上表中所列商品税率调整适用于该税号项下所有商品。
附件二: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序号
| 2008年税号
| 货品名称
| 调整前税率
| 调整后
| 说明
|
最惠国税率
| 暂定税率
| 暂定税率
|
1
| 25151200
| 用锯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华
| 4%
| -
| 0%
| 新增暂定税率
|
2
| ex38249099
| 主要成份为金属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
| 6.5%
| 3%
| 3%
| 把商品范围由原来的“主要成分为银、镍或铜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调整为“主要成份为金属和有机溶剂的电极浆料”
|
3
| 85211011
| 广播级磁带录像机
| 完税价格不超过2000美元/台, 30%;完税价格高于2000美元/台,3%+4374元/台
| 15%
| 完税价格不超过5000美元/台,15%;完税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3%+4380元/台
| 暂定税率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