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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一)选矿业发展过快,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增多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原材料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带动矿产品价格持续上涨,采选业迅速发展,大量的小选矿厂相继建成投产使用。这些小选矿厂的尾矿库数量多、库容小,安全、环保投入不足,选矿方式落后,建库标准不高,浪费土地资源,超设计能力运行,事故隐患和安全、环保风险增加,导致尾矿库事故呈上升趋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二)生产力水平低下,安全、环保基础薄弱

  我国尾矿库数量众多,四、五等小型库所占比例在90%以上,平均每座库容约20万m3,服务年限均在5年以下。这些小型尾矿库不仅占据大量土地资源,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大多未经正规设计或未按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管理水平较低,人员培训不够,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事故防范能力低,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安全、环保工作基础薄弱。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尚未落实到位

  2007年,部分省(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制定较晚,未能及时按照方案部署开展工作。一些地区对尾矿库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未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提出针对性措施;部分地区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尾矿库思路不明确、态度不坚决、关闭不彻底,甚至以停代整、以停代关。

  (四)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各地虽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个别地区虽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但未召开过领导小组会议,不能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尚未形成各司其责、协同作战、联合执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格局。

  三、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意见

  总的思路是:认真落实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健全保障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加快源头治本,深化整治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监管基础;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推动尾矿库安全、环保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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