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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地震灾区开展技工培训援助的通知

  六、加强组织领导。我部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规划部署和组织推动,协调做好援助灾区技工院校在校生继续学业工作,制定援助灾区孤儿就读技工院校以及援助灾区技工院校重建等方案计划,协调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给予相应支持。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省援助任务的具体方案,指导技工院校落实好援助任务,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请各省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拟接收灾区技工院校在校生就读的学校名单、接收专业和人数报我部。

  联系人:冯振君、翟涛

  联系电话:(010)84207449、84208450

  附件:接收四川省地震重灾区技工院校在校生名额分配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接收四川省地震重灾区技工院校在校生名额分配表

省份 援助名额
北京300
天津220
河北450
山西190
内蒙古110
辽宁400
吉林150
黑龙江300
上海100
江苏650
浙江300
安徽260
福建200
江西260
山东710
河南500
湖北700
湖南350
广东663
海南50
广西150
重庆260
总计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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