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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5号--关于发布《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15号)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短期内产生了大量的废墟及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为指导灾区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废物,我部制定了《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现发布施行,供灾区开展清理废墟和废物工作时参考。

  附件: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灾后废墟清理及废物管理指南(试行)

  地震等自然灾害在短期内导致数量巨大的废墟及废物产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形成严重威胁。因此灾后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指导灾区以经济、环保的方式依法、有序、快速清理废墟和管理废物,特制定本指南,供灾区工作参考。

  一、目标

  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最大限度减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要点

  1、预防为主。如对于工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尾矿坝等,采取转移、检修或加固等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2、突出重点。要分轻重缓急,优先处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威胁大的废物,特别是要及时处置感染性废物及易腐烂废物;要优先处理危险废物和环境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源地附近、人口聚居地)的废物。

  3、分类清理和管理。废物混合后,将增加处理成本和环境污染的风险。因此,要尽可能实现分类清理和管理,特别是将废墟中的危险废物清理出来后分类处置。

  4、注重资源化利用。如各类生活用品、电器、报废汽车、建筑废物都有可能进行循环利用。

  5、尽可能实现减容和减量。采取切割、破碎、压缩、焚烧等措施进行废物的减容和减量,降低运输和处置成本、减小环境风险。

  6、尽可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

  7、强化管理。加强废墟清理和废物管理的过程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后期评估。

  三、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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