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08年7月5日、6日,携带《报名表》、当地中考准考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表(含胸透和肝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特长生另交专业加试费150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理化(200分)。
考试时间:2008年7月7日、8日两天,特长生2008年7月9日专业加试。
考试地点:为了方便考生,今年全国共设18个考点,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点就近参加考试,考点分布见“附件三”。
专业加试:特长生须于2008年7月9日在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参加专业加试。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北京市各市级示范校当年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优秀。
(二)严格按照分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三)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再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后套定各省区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定向和机动计划主要招收中考成绩位居地、州、市前20名且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若招生中某些人口较少民族出现空缺,将从达到当地地、州、市最好的重点中学录取线且报考我校的学生中选拔(需提供有效证明)。
(五)择校生执行国家“三限”政策,即分数线控制在各省正取线下降1-2个段,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的批复执行,比例不超过国家七部委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招生是我校与相关单位进行共建及合作办学。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供有效证件)。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 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3. 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4. 偏远贫困山区的农、牧民子女。
(八) 因优质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空出的名额,我校将用以招收其他地区的优秀考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体检不合格者。
(十)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六、学生待遇
(一)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享受与北京生源同等的待遇,未录取学生退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