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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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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的证券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股份转让确认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收购编码

 

收购人

名称/姓名

 

证券账户号码

 

实体性质

 

出让方

(手工方式申报请另附出让方明细表,包括出让方名称、证券账户号码、出让股份数量等信息。)

确认的股份

转让情况

现金选择权股份转让总股数

 

流通股

非流通股

现金选择权价格

 

现金选择权总金额(含税费)

 

公司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审核意见

上述申请材料经审核无异议,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现金选择权业务相关手续。

 

经办人:      复核人:

公司监管部门意见

 

法律部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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