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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全国各地交通部门对口支援四川灾区开展公路抢通保通工作的紧急通知

  1、陕西省交通厅、浙江省交通厅对口支援广元市。其中,浙江省交通厅已经派出队伍入川支援架设便桥工作;
  2、山东省交通厅、湖北交通厅、云南省交通厅对口支援绵阳市。其中,云南省交通厅已经派出队伍正在入川支援架设便桥工作。
  3、甘肃省交通厅、湖南省交通厅、河南省交通厅对口支援阿坝州。其中,甘肃省交通厅已派出队伍入川负责茂县至汶川段抢通和北线松潘至汶川的保通工作以及黑水、松潘、茂县县到乡公路抢通工作;湖南省已派出队伍入川负责汶川、理县县到乡公路抢通和西线保通工作。
  4、重庆市交通委、山西省交通厅对口支援德阳市。其中,重庆市交通委已派出队伍入川支援绵(竹)茂(县)路抢通工作。
  四、有关要求与组织领导
  (一)对口支援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选择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公路抢通人员,集中调度性能优良、携带方便的公路抢通与养护保通机械,组建成专业化的公路抢通保通突击队,在向部报告并与四川省交通厅及对口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和协商后,迅速入川开展公路抢通保通工作。具体入川时间和支援人员的数量由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双方协商确定。前期已经派出队伍入川支援的省份也应根据本通知确定的支援任务目标和实际需要,增派必要的机械和人员。
  (二)考虑目前灾区沿线公路保通现场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请对口支援单位在组建入川抢通队伍时,在自带必要的大型抢通机械设备的同时,尽可能多带小型公路养护保通机械和器具,并为入川支援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手配备必要的应急食品、帐篷、护目镜、对讲机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入川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
  (三)四川省交通厅要立即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统筹、合理安排好各入川支援队伍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衔接、协调与后勤保障等相关服务工作,对各对口支援队伍在抢险救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协调解决,以确保能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抗震救灾工作任务。四川省交通厅以及各受援市(州)的交通部门要确保1-2名联系人,明确联系电话,由四川省交通厅汇总并尽快报部,同时通报各对口支援单位。
  (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把这项任务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特事特办,确定相应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抓紧抓好。赴川支援的人员和机械的有关费用由支援地交通主管部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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