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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震灾区疫情监测信息应急手机报告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震灾区疫情监测信息应急手机报告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灾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受到严重破坏。为尽快恢复重点受灾地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灾区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我部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开发了基于手机报告方式的疫情应急报告系统,同时制定了《地震灾区疫情监测信息应急报告工作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你厅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立即制订应急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当地购置手机SIM卡。在网络直报系统恢复前,利用手机直接报告灾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力争在 10天内逐步恢复覆盖1000万人口的疫情监测。

  我部将立即组织发送社会捐赠的400部手机至成都,同时派有关专家赴你省开展技术培训。在恢复网络直报和开展手机疫情报告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直接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人: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言飞、郭岩

  联系电话:010-63022890,13501067326;

  010-63173379,13581989316

  特此通知。

  附件:地震灾区疫情监测信息应急手机报告工作方案

卫生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地震灾区疫情监测信息应急手机报告工作方案

  为指导地震灾区做好网络直报系统全面恢复前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灾区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报告单位包括受到地震破坏无法进行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灾民安置点的固定和流动医疗点、医疗队、流动和固定防疫队等工作单元。
  报告单位应指定专人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方式
  (一)短信报告:责任报告人将每日传染病相关症状登记信息或法定传染病个案信息发送到13911810834,发送成功后将收到“报送成功”的确认回复。如未收到回复,应再次发送短信或使用电话报告。
  信息查询网址:http://211.167.248.30/mobile,用户名和密码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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