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开展锅炉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能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不允许投入制造;开展新产品样机与在用设备的能效测试,能效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新产品不允许投入批量制造。在用设备应当限期整改。

  开展换热压力容器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板式换热压力容器等1至2种代表产品,指导企业开展节能改造试点。

  总局将确定并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效测试服务。同时,拟将争取与发改委联合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

  (三)强化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

  2008年,围绕锅炉使用环节的节能改造与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普查,推进以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10万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和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万”节能工程的实施。

  1. 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状况普查。一是每个省(区、市)局选择10台-30台热功率在2.8MW-29MW的热水锅炉和蒸发量在4t/h-75t/h的蒸汽锅炉进行实际运行能效测试服务;二是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对本区域内所有在用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逐台进行普查,并客观记录相关数据;三是对测试和普查结果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本地区在用工业锅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报告。

  2. 推进工业锅炉“三个万”节能工程实施。一是指导企业开展万台工业锅炉节能改造,提高在用锅炉的使用能效,实现运行节能;二是组织实施10万台工业锅炉水处理达标活动,提高锅炉水处理效果,实现减垢节能;三是完成对20万名司炉工节能知识培训,提高节能操作水平,实现作业节能。

  各省应当结合当地在用工业锅炉耗能特点,因地制宜地抓紧开展能效状况普查。在普查基础上,突出重点,并参考下表组织“三个万”的节能工程。总局将及时通报地方开展能效状况普查和“三个万”节能工程的进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

  “三个万”节能工程任务参考分解表

全省在用

锅炉数量

分解

比例

完成数量

锅炉改造

水处理达标

司炉工培训

2万台以上

6.5%

650台

6500台

13000人

1万台~2万台

3%

300台

3000台

6000人

1万台以下

1%

100台

1000台

2000人

注:各省在用锅炉数量以2007年统计结果为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